根据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表彰2018年度乌海市节水型单位的通知》要求,市水务局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被评为2018年度“市级节水型单位”称号的乌海市第四中学等7家单位节水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各5万元,用于开展节约用水技术改造、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以及节约用水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
截至2019年,市水务局已对25家市级节水型单位发放“以奖代补”节水补助资金共计125万元。近年来,通过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不仅提高了用水单位自身节约用水的意识,而且也为其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在各自领域内起到了宣传带头作用,各节水型单位积极宣传和分享自身节水方面的成功经验,以身作则带动行业其他单位积极开展节水工作,加快推进了节水载体的建设,为我市节水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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