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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水政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8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水政监察支队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我支队主要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贯彻《乌海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办法》和《乌海市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水利基础设施。依法对区域内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调查取证,并提出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措施的具体建议,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受市水务局委托,对取用水户实施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在市政府、市水务局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规划控制区内地表水、地下水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收缴全市各用水户的水资源费。负责水资源评价、论证、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水资源管理信息服务。负责办理取水许可审批、年检、办证、承办水行政听证、复议、应诉和赔偿等具体工作。配合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承办市水务局、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7年编办给我单位重新核定参公编制15个,比往年减少3个,事业工勤编制1,比往年减少1个。2017年实有人员19人,(原有17人,调出1人,新进招考录用人员3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支队2016年初预算收入支出213.22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28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6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71.1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69万元,用于农林水支出161.09万元,(行政运行151.09万元、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1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5.36万元。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76.02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12017年我支队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金额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金额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36万元,减少4.52%

3、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支出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4万元,减少57.3%

(二)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本部门2017年预算收入286.02万元,支出286.02万元,决算收入485.52万元,支出651.45万元,主要变动差异为水资源远程监控系统建设(20142015-2017年)两项工程支付费用数额较大。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85.52万元,支出总计651.45万元。包含上年结转水资源远程监控预付账款172.2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2.03万元,增长2.5%;支出增加345.4万元,增长112.86%。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增加用于支付2015-2017年水资源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工程费。

2)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5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27万元,占45.17%;项目支出357.18万元,占54.83%

3)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7.85万元、津贴补贴80.47万元、奖金4.6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7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25.23万元、住房公积金16.01万元,退休费79.08万元,较上年增加6.1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招考录用人员3人;公用经费19.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3万元、水费0.08万元、办公楼公摊电费1.78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1.24万元、培训费0.61万元,招待费0.21万元、工会经费2.42万元、福利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036万元为年末调账支出。比上年减少6.53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57.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85.5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2.25万元;支出总计657.7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3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79.47万元,增长37.5%;支出总计增加179.47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增加用于支付2015-2017年水资源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工程费。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85.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5.5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5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27万元,占45.2%;项目支出357.18万元,占54.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7.7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2.25万元;支出总计657.7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6.3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79.47万元,增长37.5%;支出增加179.47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增加用于支付2015-2017年水资源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工程费。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5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27万元,占45.2%;项目支出357.18万元,占54.8%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65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7.85万元、津贴补贴80.47万元、奖金4.6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7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25.23万元、住房公积金16.01万元,退休费79.08万元,较上年增加6.1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招考录用人员3人;公用经费19.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3万元、水费0.08万元、办公楼公摊电费1.78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1.24万元、培训费0.61万元,招待费0.21万元、工会经费2.42万元、福利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036万元为年末调账支出,较上年减少-6.53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的3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预算的3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3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支队2017年减少一辆公务用车支出,并积极响应国家财政每年严格压缩三公经费之规定,在2017年继续厉行节约三公经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7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万元,占89.1%;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占10.9%。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4万元,用于用于公务用车运行汽油费、汽车保险费、汽车修理费洗车费等,较上年减少2.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拍卖,固定资产处置减少一辆公务用车支出费用。始终坚持能不用车的情况下尽量不用,业务忙时租用政府服务平台指派车辆。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1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内蒙水政总队及各部门领导监察指导工作情况。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3万元,比2016年减少6.53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国家财政每年严格压缩收取水资源费、水行政执法运行经费之规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2016年减少305.05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5-2017年水资源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工程费未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2016年增加(减少)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6年减少1,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拍卖;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6年减少2,主要原因是:上年车改拍卖1辆,车辆使用用途改变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封闭地下水源井目标任务10眼。实际完成10眼,完成了自治区水利厅的封井任务。

2、自治区征收水资源费目标任务为4000万元。截止20171231,共征收水资源费11405万元。完成了自治区水利厅的征收任务。对年用水量在百万方以上用水户的水资源费实行按月征收,对其它用水户实行按季度征收。

3、我单位配合水文局完成了自治区级水功能区监测数量2个,入河排污口监测数量5个,完成了目标任务。

4、乌海市水资源监控能力2014年建设项目、乌海市水资源管理系统2015-2017年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并进行了单位工程验收,聘请了水利厅专家进行了技术预验收,目前正在进行内业调试和信息录入。待内业调试和信息录入工作完成后,即可提交审计,审计完成后即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5、完成全市工业取用水户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目前正在对相关违规取用水企业会同三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金花    联系电话:0473-699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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