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节约用水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乌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编制城市节约用水计划,组织下达年度节水计划,认真监督计划的实施,并组织考核,定期开展节水检查。对城市公共供水,自备供水设施的用水的单位节约用水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有关节水法律、法规事宜,拥有纠正和否决权。并对违章情况做出处理,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和水务局报告。对企事业单位节水工作实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参与计划用水单位的节水技改项目的审定、改造。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监督用水单位按批准的计划用水。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通则要求,根据生产、生活的一般用水状况和节约用水潜力,制定生产、生活用水定额。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我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2018年实有人员5名,退休人员9人。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12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55.2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7.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3万元,用于农林水支出57.2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4.41万元。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28.92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2018年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金额2.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金额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2.44万元。
3、因我单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业务上公务接待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支出0.7万元。实际工作中一定要严格压缩预算支出。
(四)(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经费。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预算支出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三、其他公开事项(条件成熟的部门公开)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无预算绩效
(二)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三)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晓荣 联系电话:0473-699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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