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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召开2020年总河长会议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8日 作者:水务局 来源: 浏览次数:

 6月5日,乌海市召开2020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暨总河长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副总河长唐毅,副市长、市级河长刘素红,市河长制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各区副总河长,市河长办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副市长、市级河长刘素红主持会议,市水务局、三区政府分别汇报了河长制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副总河长唐毅作了重要讲话。

  唐毅强调,乌海是黄河进入内蒙古的第一站,认真落实河长制、强化黄河乌海段生态保护,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一要全面落实河长责任。每位河长都要切实履行好包干河流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深入黄河乌海段、都思兔河等河道进行巡查,了解所管河段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二要完善河湖管理机制。按照自治区要求,尽快开展新一轮“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解决河流管护突出问题奠定基础;梳理划定千里沟等27条河流管理范围,编制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让规划充分发挥“红绿灯”“高压线”的作用;全面开展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切实查清我市黄河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利用现状,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进行清理整治,建立健全黄河岸线管护长效机制;做好我市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暨黄河长治久安专项规划编制,抓紧储备一批“十四五”水利重点项目,真正让母亲河成为健康之河、惠民之河、美丽之河。

  三要加大河湖治理力度。以开展2020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为契机,全面清查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四乱”问题集中整治,逐河建立问题清单,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对照问题清单建立台账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问题,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清理,尽快完成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进一步改善水环境。加快沿黄岸线防护、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乌海湖清淤和扬尘治理。

  刘素红要求,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此次会议精神特别是唐市长讲话要求,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完善协同机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进一步做好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河湖保护治理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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