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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2022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2日 作者:水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乌海市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协作联动长效机制职能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22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推动河湖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强化河湖管理保护和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我市2022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圆满完成。

     一、坚持高位推动,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一是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制定了《乌海市2022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方案》,明确了行动范围、行动目标、行动主要内容、组织实施、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二是全面强化压力传导。向各区政府、河长制办公室下发“春季”行动方案,要求以区为单元,地毯式开展河湖“四乱”问题和采砂的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查清存在的所有问题,逐河逐段建立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和长期整改3种问题清单。三是积极推动巡河调研。推进河长巡河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市、区、镇三级河长巡河1507人次,实现了全市每一条河流都有人管,都有人护。

     二、坚持部门联动,确保齐抓共管有力

    乌海市将“春季”行动作为2022年河长制工作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协调联动机制、部门协作配合等机制。一是推动河湖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市河长办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暗访督查。对整改难度大问题现场下达检察建议书2份,督促整改。截至目前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另1个问题已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市水务局、农牧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等多部门联合累计执法20余次,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力推进,执法秩序稳定向好,河长制职能充分发挥,禁种令、停建令落地见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治落实彻底

    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印发《乌海市2022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总河长令形式提出年度目标,部署重点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动我市河长制更加“有形有感有效”,持续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落细,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二是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陕西韩城违法侵占黄河河道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开展河道专项督查10余次,积极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转办问题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共完成整改河道“四乱”问题24个。

    下一步,乌海市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确保“四乱”问题去存量,遏增量。一是探索建立“河长+警长”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全面提升河道岸线管理保护水平,不断完善河长制运行机制,二是加大巡河检查执法力度,结合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继续加大巡河、督查和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河湖管护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促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将河湖“清四乱”工作当做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促进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稳步推进,助力美丽河湖生态建设。四是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湖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提高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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