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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乌海市地下水保护管理和节约用水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140G/2022-0253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水务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03-23 15:09:07 公文时效: 有效
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乌海市地下水保护管理和节约用水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作者:水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2022年3月22日“世界水日”当天,市水务局联合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乌海市地下水保护管理和节约用水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牧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领导、科室负责人,自治区驻市媒体、市属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就《地下水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乌海市地下水保护条例》作解读发布,市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就《乌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意见》作解读发布。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就我市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详细解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地下水管理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地下水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对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在做好地下水资源管理的基础上,把地下水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了规定,保障自治区地下水可持续利用、落实国家《地下水管理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乌海市地下水保护条例》以保护我市区域内地下水资源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了我市地下水的节约保护、超采治理和污染防治,明确规定了饮用水水源的保护管理措施,为加强我市地下水保护,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屏障。

    我市抓住《地下水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出台的有力契机,在自治区12个盟市当中,率先印发了《关于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印发施行,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意见》以解决乌海市水资源短缺矛盾为核心,以降低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为目标,因地制宜细化实化“四水四定”工作措施,深挖节水潜力,切实提升用水效率,推动我市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全面贯彻“四水四定”,扎实开展各层级《条例》的宣传贯彻,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推动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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