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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140G/2020-00007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水务局 信息分类: 机关简介
概       述: 乌海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成文日期: 2023-01-31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5-25 17:09: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23-05-25 17:09:13 作者: 来源:乌海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乌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乌海市印发的《乌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条  乌海市水务局是乌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乌海市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辖区内重要河流、水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项目。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对辖区内重要河流、水域和地下水水位、水量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编制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辖区内重要河流、水域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区全市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配合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工作。负责市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十)指导农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区水能资源开发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区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科技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办理跨区域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三)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办公地址:乌海市千里山东街乌海市水务局办公楼301室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方式:0473-699085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李和平

根据机构法定职责,水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全市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水工程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开展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提出全市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财务和资产管理,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水利统计工作。

    (三)河湖和运行管理监督科。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河长制工作的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工作。指导辖区内重要河流、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负责水利科技工作。

    (四)水利和水保科。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重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监测。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区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五)水政和水资源管理科。负责组织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区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公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协调水权收储工作并监督实施。

    (六)水旱灾害防御科。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依据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等有关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乌海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乌海市水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乌海市水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乌海市水务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以水行政主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水利法律法规规章。

    3.依法对辖区内违反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负责受理辖区内违反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

    5.负责跨区域案件的协调和查处。

    6.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和职责任务

    设置相当于副科级规格的执法机构3个。分别是:

    1.海勃湾大队。主要职责任务是:依法对辖区内违反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2.海南大队。主要职责任务是:依法对辖区内违反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3.乌达大队。主要职责任务是:依法对辖区内违反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三)编制和职数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23名(编制来源:原市水政综合执法局23名编制保留)。

    领导职数: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支队长1名)、2副(副支队长2名);内设机构副科级职数3名。

    编制结构:管理人员编制23名。

   

    办公地址:乌海市千里山东街乌海市水务局办公楼208室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方式:0473-6990949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王杨

    二、乌海市水资源服务中心

    乌海市水资源服务中心,是乌海市水务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2.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取水许可、水权收储、水权转让与交易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性工作。

    3.承担水资源等统计报表编制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性工作。

    4.承担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利用配置规划、地下水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等技术支撑工作。

    5.承担地下水管理和超采区治理、生态补水等技术支撑工作。

    6.承担乌海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技术支撑工作。

    7.协助做好市水务局政务服务审批转办等工作。

    8.参与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承担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支撑工作。

    9.根据行业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监督用水单位按批准的计划用水,认真监督计划的实施,并组织实施考核,对企事业单位取用水工作实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10.完成乌海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职数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0名(编制来源:原乌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5编4人保留,原乌海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5编5人划入)。

    领导职数:核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主任1名〕,1副〔副主任1名〕)。

    编制结构:管理人员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8名。

   

    办公地址:乌海市千里山东街乌海市水务局办公楼219室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方式:0473-699239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郝银凤

    三、乌海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乌海市水土保持工作站,挂乌海市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牌子,是乌海市水务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2.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承担水土保持规划监督实施和考核评估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性工作。

    3.承担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监督任务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性工作。

    4.按照分级管理权限,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工作。

    5.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和预报。

    6.组织实施或指导全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

    7.承担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生产建设项目监管职责考核评估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性工作。

    8.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的技术支撑工作。

    9.开展水土保持技术推广、培训等工作。

    10.承担乌海市十七公里水土保持示范园运行管护工作。

    11.完成乌海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职数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1名(编制来源:原乌海市水土保持工作站11编11人保留)。

    领导职数:核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站长1名〕,1副〔副站长1名〕)。

    编制结构:管理人员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9名。

   

    办公地址:乌海市千里山东街乌海市水务局办公楼405室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方式:0473-6990954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马勇

    四、乌海市河湖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乌海市河湖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是乌海市水务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协助做好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河长制工作的协调、调度、督导、考核等有关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跨区域河流事务办理的有关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性工作。

    2.承担辖区内重要河流、水域及其岸线管理和保护的有关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性工作;承担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监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的有关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性工作。

    3.承担水利监督、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性工作。

    4.承担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技术支撑工作。

    5.配合落实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编制和指导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6.负责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指导洪水干旱灾害防治工作;配合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辖区内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事后监管的有关行政辅助性工作;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7.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基础技术推广应用。

    8.指导全市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承担市本级山洪灾害防御系统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9.承担甘德尔河河道与水域内相关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承担甘德尔河防洪管理,确保汛期洪水安全下泄。

    10.承担卡布其沟绿化供水工程系统运行管理工作,保障正常供水。

    11.指导乌海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工作。

    12.完成乌海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职数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4名。(编制来源:原乌海市河道管理所12编11人保留,原乌海市甘德尔河管理所2编2人划入)。

    领导职数:核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主任1名〕,1副〔副主任1名〕)。

    编制结构: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1名。

   

    办公地址:乌海市千里山东街乌海市水务局办公楼413室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方式:0473-6990958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张启龙

    五、乌海市水利发展和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

    乌海市水利发展和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是乌海市水务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性辅助工作。

    2.承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考核的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质量强市工作考核的行政性辅助工作。

    4.参与拟订全市水利综合规划,承担水利工程规划合规性审查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

    5.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行政性辅助工作。

    6.承担参与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7.负责全市水利工程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与应用,开展水利行业工程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推广应用及评估等工作。

    8.协助水利和水保科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性工作。

    9.承担水利科技工作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的技术支撑工作。

    10.完成乌海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职数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3名(编制来源:原乌海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18编18人中的13编13人保留,剩余5编5人划入乌海市水资源服务中心)。

    领导职数:核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主任1名〕,1副〔副主任1名〕)。

    编制结构: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0名。

   

    办公地址:乌海市千里山东街乌海市水务局办公楼409室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方式:0473-699095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吴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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