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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18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0日 作者:水务局 来源: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职能职责: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制定水土保持年度计划、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受市水务局委托,具体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执法监督工作。调查和处理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对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业务范围: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实施进行监督,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负责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预报。对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进行督促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推广和人才培训。

  • 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机构情况:本单位无内设机构,当年无变动。

人员情况:本单位共有在职职工13人,退休职工14人,财政供养13人,退社保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单位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本年预算安排375.66万元,决算收支为336.56万元。年度执行中调整增加了30.92万元,调整原因:人员经费调整了12.8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日常公用经费调整增加了3.34万元,基建项目调整增加了22.39万元。水保专项资金调整减少了7.68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36.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36.5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336.5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86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93.82万元,下降53.90%;支出总计减少393.82万元,下降53.90%。主要原因:一是主要原因: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投资减少;二是退休人员8月份全部进入社保统筹,养老金相应减少;三是2018年调出一人,各项经费减少。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3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56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0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02万元,占74.50%;项目支出77.68万元,占25.5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6.5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336.5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1.86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69.44万元,下降33.50%;支出减少169.44万元,下降33.50%。主要原因:一是主要原因: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投资减少;二是退休人员8月份全部进入社保统筹,养老金相应减少;三是2018年调出一人,各项经费减少。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02万元,占74.50%;项目支出77.68万元,占25.5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减少35.02万元,主要原因是:①自2018年8月开始退休人员全部进入社保统筹,养老金相应减少;②2018年调出一人;公用经费1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4.57万元,主要原因是:①压缩经费;②2018年调出一人经费减少。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3万元,完成预算的80.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预算的8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28.9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经费紧张尽量压缩各项开支;二是上级检查任务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1万元,占96.60%;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占3.4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21万元,用于对生产建设的督查、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以及水土保持监测点项目的管理等工作,车均运维费2.07万元,较上年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土保持监测点项目监测点分布于三区,需要定期进行监测、采样等工作。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2万元,接待6批次,共接待20人次。主要用于对水利厅及黄河上中游局督察检查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及相关单位的检查等的接待工作。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此项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减少64.1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用于:对生产建设的督查、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以及水土保持监测点项目的管理等工作;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主要用于对生产建设的督查、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以及水土保持监测点项目的管理等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根据上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是强化绩效管理理念。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对2018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的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二是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自评。按照财政部下发的《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评价要点,自行对水土保持专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提高本单位的管理水平。三是按照项目和经费的使用编制了绩效目标管理申报表,并对2018年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推动了我单位强化责任和自我约束意识,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0473-699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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