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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河道管理所2018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0日 作者:水务局 来源: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河道管理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我单位主要负责巴音陶亥至新地共105公里黄河段内的黄河防洪堤,护岸工程及黄河控导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维修,受水务局委派,对黄河防洪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进行质量计量管理,并负责全部施工资料的收集编撰整理归档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我单位核定编制人数12名。2018年实有人员12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60.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下海勃湾控导工程维修项目,新增维修资金96万元。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4.89%,人员经费比年初预算减少13.86%,公用经费比年初预算减少29.69%,减少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56.43%。今年我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是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乌海市段)项目管理工作,部分公车运行养护费及业务招待费在工程建管费里列支,同时加强管理,降低了公车及招待费的支出。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10.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06.7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74万元;支出总计310.4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69.56万元,下降35.30%;支出总计减少169.56万元,下降35.3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新增基建项目,今年只有控导工程维修维护增加96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06.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70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1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8万元,占51.60%;项目支出150.35万元,占48.4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0.4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74万元;支出总计310.4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69.56万元,下降35.30%;支出减少169.56万元,下降35.30%。主要原因今年无新增基建项目,今年只有控导工程维修维护增加96万元。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8万元,占51.60%;项目支出150.35万元,占48.4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85万元;津贴补贴44.40万元;奖金3.67万元;绩效工资17.2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16.4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5.5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0.5万元;住房公积金10.97万元;退休费10.83万元。较上年增加2.0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职工工资上调。公用经费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7万元;咨询费0.1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取暖费1.81万元;旅差费0.15万元;维修维护费0.1万元;工会经费1.84万元;福利费1.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万元。 较上年增加0.13万元,与上年比基本持平。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36.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4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部分公车运行养护费及业务招待费在工程建管费里列支,同时加强管理,降低了公车及招待费的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用于燃油及维修费支出,车均运维费0.49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公车运行养护费在工程建管费里列支,同时加强管理,降低了公车的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此项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减少-78.69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项目比上年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主要用于堤防、控导工程巡查养护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根据上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是强化绩效管理理念。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对2018年预算安排达到5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以及专项资金维修养护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二是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自评。要求各部门按照财政部下发的《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评价要点,自行对上一年度实施的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及本部门的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提高部门管理水平。三是按照项目和经费分类分别编制了绩效目标管理申报表,对2018年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乌海市段)和自治区维修养护项目专项资金2个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推动了部门强化责任和自我约束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爱军      联系电话:0473-206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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