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海市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积极推动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2021年再生水利用量达到0.24亿立方米,利用率高达85%以上,走在了自治区的前列。为高质量创建全国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乌海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建设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持续发力,有效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一、优化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
根据再生水生产输配设施和再生水利用需求,依托现有6座污水处理厂,推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应收尽收,形成“集中收集、分散供水”的再生水收集利用系统。构建“污水处理厂+企业”的“点对点”再生水回用系统,建立“三区一园多点”的乌海市再生水利用布局。确保到2023年,全市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90%,配置率达到100%。到2025年,创建一批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再生水利用率达到95%,初步建立具有乌海特点的再生水利用新格局。
二、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
一是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实行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雨水、微咸水、矿井水统一配置、联合调度。开展工业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优先将再生水作为园区内的工业用水水源,将区域评估成果落实到园区规划中。在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中明确再生水的最低利用量,按照优水优用、就近利用、水尽其用的原则,将再生水主要用于工业生产,部分用于生态,实现再生水利用总量与强度双控制、使用效率和效益双提升。二是合理确定再生水用水户。对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钢铁、火力发电等高耗水工业企业强制要求使用再生水。对再生水使用有意向的潜在其他用水户,加强引导,鼓励使用再生水。三是加强再生水利用管理。制定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对再生水生产、调配、利用等全过程进行约束。四是保障再生水用水安全。完善再生水利用突发应急管理预案,加强再生水厂出水口的水质实时监测,定期对污水管网排查检测,针对排查发现的污水管网功能性和结构性等问题,有序推进管网改造与修复。
三、完善再生水生产输配设施
一是完善输配管网设施。试点期间,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扩大污水收集面。新建城区因地制宜建设污水收集及回用管网设施。城郊结合部、老旧城区等区域以城市更新改造为契机,加快推进污水收集支线管网和出户管连接建设,补齐“毛细血管”。低碳产业园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生产处理和收集回用设施,搭建园区节水、废水处理及资源化专业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和服务平台,推动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已建园区进一步提高再生水收集回用设施建设力度,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二是提升再生水生产能力。因地制宜解决污水处理厂来水需求,差别化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生产能力。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废水“近零排放”改造。
四、健全再生水利用政策体系
一是建立再生水激励引导机制。制定鼓励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及用户参与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和运营。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与运营维护投融资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行、企业开发的良性运行机制。对工业企业进行再生水技术改造“近零排放”项目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及资金奖励。二是健全再生水价格机制。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建立政府管控下的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协商水费制度,形成市场价格机制,确保再生水价格低于常规水价格。制定再生水使用“按质付费”办法等规范再生水市场交易行为的政策,逐步完善再生水差别化水价制度,推动使用再生水实现一水多用、分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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