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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水务局学习传达自治区第十一次 党代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3日 作者:水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122日下午乌海市水务局组织召开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会,安排部署我局贯彻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和平主持并讲话,全系统各支部书记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永军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好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准确完整学习领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乌海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工作要求上来。

    会议要求,一是把学习党代会精神作为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的指引,采取专题学习会、交流学习心得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全体党员干部和引进人才要撰写高质量学习心得。二是要将党代会精神作为推动工作和突破难点的动力源泉,自觉向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对标对表,把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作为重要遵循,进一步巩固深化“七治”任务,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三是做好年底各项考核任务,认真谋划明年工作。要自觉站位全市谋划推进水利工作,以强烈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河长制,持续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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