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发展节水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水利投融资机制创新,盘活水资源资产,更好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全面提升乌海市水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近日,市水务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乌海市分行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权贷”“节水贷”绿色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水权贷”“节水贷”绿色金融服务工作。
《通知》明确了“水权贷”“节水贷”的支持范围、优惠政策和主要工作内容,确定了《乌海市“水权贷”绿色金融服务工作指南(试行)》,对融资评估、融资程序、融资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我市探索创新开展“水权贷”业务,创新了预质押方式,针对已获得政府批准同意水权交易的企业,可根据政府出具的水权交易指标分配方案或会议纪要等资料先行办理水权预质押备案,贷款用于购买水权,在获得水权交易平台发放的水权交易鉴证书或取水许可证后办理水权质押登记备案。
“水权贷”融资可应用于购买水权、水利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包括:农田水利建设、防洪排水工程、水网建设、城镇供水、河湖生态保护、智慧水利及信息化建设、非常规水开发利用、节水产品生产和技术创新等,也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各类贸易融资、票据、保函等。“节水贷”可用于合同节水管理等专业第三方节水服务、节水型企业等节水载体建设、节水技术改造、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节水“三同时”基础设施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非常规水开发利用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
《通知》对于破除企业融资困境,助力企业绿色发展,增强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提高民间投资活力,拓宽融资渠道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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