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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处理超期预警机制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0日 作者:水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为了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提高投诉办事效率,规范水利领域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工作,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投诉规范化和便利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工作超期预警机制。

    一、预警法治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等的相关规定,建立投诉处理超期预警机制,强化内部管理控制,要求投诉受理、作出决定等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并在截止时间前进行预警,确保依法行政。

    二、预警规范化

    结合投诉处理流程和要求,按照《乌海市水务局关于公布水利招投标过程中质疑及投诉渠道的通知》(乌水函〔2021〕30号),把投诉(举报)事项的名称、类型、受理时间、法定截止日期、办结剩余天数等进行明确规定统一,以便准确、及时、有效预警。按照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流程进行调查取证、回复,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服务水平。如出现超期办理,应当书面通知招标人及相关当事人,告知其超期原因,征得同意后限期办结。如因工作人员个人原因造成超期,应当依规追究其责任。

    三、预警常态化

    坚持依法行政,建立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每周通 报制度,原则上每周一统计正在处理的招标投标投诉(举报) 事项及进展情况,发现超期或即将超期的情况立即进行通报,有助于督促经办人及时办理相关事项,使依法行政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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