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水资源预算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140G/2022-0467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水务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4-01 15:36:5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为推进水指标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创新和改进水资源管理方式,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逐步推行水资源预算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和中国共产党乌海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以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为核心,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构建水资源需求侧管理体系,坚持计划性用水、节水,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进一步激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水优先。加强节水管理和用水源头管控,坚持“节水优先”,全面强化水资源消耗预算管理,约束引导各区生产经营性单位规范、有序、合理用水。
——保障发展需求。结合乌海市水资源用水总量情况与生产经营性单位发展方向,形成符合产业发展的水资源配置格局,保障生产基本用水,激发生产动能。
——突出高效利用。统筹兼顾各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消耗强度双控,以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为导向,合理配置水资源预算指标,盘活现存水资源,引导全市进行计划节水。
——强化刚性约束。建立取水许可、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统一预算管理机制,开展深度节水控水,实行“先预算、后用水、无预算、禁用水”,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用水。
三、水资源预算管理
(一)预算范围
全市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的农业企业。
(二)预算程序
1.水资源预算申请
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在每年12月1日—31日向乌海市水务局提出水资源预算申请。
2.水资源预算核定
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不突破取水许可水源及水量的前提下对各生产经营性单位进行水资源总量核算,各生产经营性单位以最终下达的水资源预算值作为全年用水执行量。水资源预算核算严格遵从“一年一预算,一年一审核”和“零基预算”原则。
3.水资源预算核算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生产经营性单位水资源预算值核算完成后,以区和工业园为单位进行汇总并进行反馈,由各区、工业园区对本区域内的水资源预算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4.水资源预算认定和下达
反馈意见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开展水资源预算值的复核,复核完成后向各生产经营性单位下达水资源预算值,同时将水资源预算值下达情况通知给各区、工业园区。
5.水资源预算决算
每年1月15日前由各区、工业园区负责统计上报本辖区内各生产经营性单位全年水资源预算执行情况,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区、工业园区和各生产经营性单位进行年终决算。
6.水资源预算追加及核减
各生产经营性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生产和用水情况,提前一个季度向上级管理部门提出预算追加和核减,由上级管理部门汇总至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对其作出追加或核减水资源预算值。
7.水资源预算二次分配
为优化水资源配置,凡通过水资源预算管理结余的水指标可进行盟市内水指标交易,完成水指标交易后的各生产经营性单位纳入水资源管理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预算管理的组织实施,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水资源预算日常监督管理、水资源预算实际使用量统计和问题反馈等工作。
(二)细化执行体系
依据地方水资源禀赋特点,细化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措施,明确监管责任,加强法规学习,增强水资源预算管理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同时,细化水资源预算奖惩机制,提高用水户主动节约水资源的积极性,为水资源富裕指标调配提供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核
各区、工业园区加强对各用水单位水资源预算的监管力度,按季度对水资源预算支出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上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区两级应加强协作,建立检查联动机制,共同开展对各用水单位执行水资源预算管理的检查工作。
(四)加大宣传引导
为切实推动水资源预算管理,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优化配置水资源,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业园区应坚持因地(企)制宜、坚持统筹谋划,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水资源预算管理宣传,使取用水单位充分认识水资源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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