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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中共乌海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市水务局县处级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140G/2022-0368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水务局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概       述: 中共乌海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市水务局县处级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06-08 16:53: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中共乌海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市水务局县处级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8 16:53:10 作者:水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各科室、各局属二级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李和平,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郑永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办公室、水资源管理保护、水文、水行政执法和节约用水等方面工作。分管局机关办公室、水政和水资源管理科对应工作;分管局属二级单位市水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资源服务中心。

        孙福亮,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干部人事和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及农区水利等方面工作。分管局水利和水保科,机关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对应工作;分管局属二级单位市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利发展和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

        闫世伟,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河长制、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水利科技、办理跨区域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水旱灾害防御等工作。分管局机关河湖和运行管理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分管局属二级单位市河湖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联系乌海市千里山水库有限责任公司。

        刘明生,三级调研员。协助副局长郑永军负责机关政务、信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区水事纠纷等工作,协助副局长孙福亮负责干部人事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利统计,水利规划、计划和财务管理等工作。分管局机关办公室、水政和水资源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对应工作,局属二级单位市水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李志光,四级调研员,兼任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协助局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党群、纪检等工作,具体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团、老干部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联系乌海市升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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