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中共乌海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市水务局县处级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140G/2022-0368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水务局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
概 述: | 中共乌海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市水务局县处级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6-08 16:53:1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科室、各局属二级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李和平,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郑永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办公室、水资源管理保护、水文、水行政执法和节约用水等方面工作。分管局机关办公室、水政和水资源管理科对应工作;分管局属二级单位市水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资源服务中心。
孙福亮,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干部人事和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及农区水利等方面工作。分管局水利和水保科,机关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对应工作;分管局属二级单位市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利发展和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
闫世伟,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河长制、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水利科技、办理跨区域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水旱灾害防御等工作。分管局机关河湖和运行管理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分管局属二级单位市河湖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联系乌海市千里山水库有限责任公司。
刘明生,三级调研员。协助副局长郑永军负责机关政务、信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区水事纠纷等工作,协助副局长孙福亮负责干部人事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利统计,水利规划、计划和财务管理等工作。分管局机关办公室、水政和水资源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对应工作,局属二级单位市水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李志光,四级调研员,兼任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协助局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党群、纪检等工作,具体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团、老干部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联系乌海市升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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