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彦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水指标争取力度,缓解工业项目用水需求矛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分配黄河水初始水权量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字〔2004〕379号)文件,自治区分配我市黄河初始水权指标为5000万立方米,全部为农业用水和生态灌溉用水指标。
2016年以来经我市积极争取,自治区水利厅配置乌海市3044.45万立方米跨盟市水权转让指标,为31个历史形成的工业项目和3个新建工业项目解决了工业用水问题。
(四)加强工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实施计划用水管理,从严核定企业取用水计划,持续开展阶段性考核,督促企业合理合规取用水。同时,鼓励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和用水深度处理系统建设,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2019年,我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45.64%。
(六)推进取水工程建设,保障工业企业用水。协调、指导、督促工业取水工程建设,先后推进建设了乌海市升源水务中水回用工程、乌海市矿山复绿供水工程、乌达引黄供水工程、乌海市西汇水务供水工程、乌海市低碳产业园区工业供水工程,确保了水权转让指标受让企业及时取水用水。
我市干旱少雨,受自然条件和黄河水权限制,水资源禀赋不足,虽采取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措施,但仍存在农业和生态绿化超指标取用黄河水、新上项目工业用水缺口较大等问题。
(一)法规、规划引领,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一是实施《乌海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加大地下水保护,科学合理利用地下水,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二是编制《乌海市水利“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谋划“十四五”水利发展蓝图,提出用水、护水、管水措施,解决各行业用水问题。三是编制《乌海市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切实加强乌海市地下水生态保护和管理。四是推动实施《乌海市节水行动方案》,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
(二)依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配置水资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限制高耗水项目上马。在产业布局上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规划,优先引进节水、节能、绿色环保的新兴产业项目,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促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挖掘非常规水源潜力,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率。一是进一步挖掘节水潜力,鼓励使用中水、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源,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率,用以解决新上项目用水问题。二是加快启动千里山水库雨洪水利用项目、海南区巴音陶亥镇苦咸水收集及深度处理项目、乌达区工业园区和海南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中水深度处理等水资源节水利用项目,不断提高雨水、中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率。
(四)加强农业、生态节水增效,提高用水效率。一是大力推进农业节水灌溉。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发展优势耐旱作物。规划实施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灌区、乌海市海南区赛汗乌素村节水灌溉项目、乌海市海南区沿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海勃湾区节水灌溉项目等高效节水项目,加快农田灌溉设施改造,构建高效农业灌溉体系。二是在生态治理方面,优化树种选择,在生态林更新改造过程中,尽量将耗水量大的树种更新为耐旱树种,提高生态用水效率。同时,依据地区水资源量调整灌溉水源类型,合理调配水资源。
(五)强化工业节水,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落实绿色示范工厂、园区三年提升计划,实现动态管理,提升绿色化水平。扩大绿色示范覆盖面,重点培育,海南工业园创建绿色园区工作,争取在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建一批绿色工厂。重点在电力、煤化工、氯碱化工等行业挖掘企业内部节水潜力,用节约的水资源缓解新上项目用水需求。
(六)深化城镇节水,降低管网漏损率。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严控特种行业用水。加强供水设施运营管理,降低供水及排水管网漏损率,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增加污水处理量及利用量。
(七)积极争取水权转让指标,解决工业、农业、生态用水问题。一是统计分析乌海市用水需求,积极向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自治区水利厅报告乌海市用水需求的客观制约,争取在跨盟市水权转让(二期)启动后对乌海市予以支持,以保障地区经济正常发展。二是密切关注国家对“八七分水”指标调整,在国家增大内蒙古水权指标基础上,积极争取农业、生态用水指标,以解决我市农业、生态用水指标缺口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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