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85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薛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道生态管理保护母亲河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河长制工作的长期关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我市坚决扛起黄河入蒙首站首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强化河长制工作,统筹推进水资源节约、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安全保障“五水共治”,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成效逐年显现。
一、建立机制,压实责任方面
(一)责任监管体系不断强化。市水务局充分发挥河长办职能作用,坚持当好河长“助手”“参谋”,牵头抓总,每年提请组织召开全市总河长会议、局际联席会议,专题部署推进河长制工作;市委书记、市总河长签发总河长令,明确年度目标、重点任务、部门职责,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画出任务表和路线图。全市设立河长152名,警长12名,2022年以来各级河长累计巡河6450人次,市河长办培训基层河长80余人次,并将河长履职纳入河长制考核,促进河长履职尽责,河长工作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实现了每条河都有人管、有人护。
(二)协作长效机制不断强化。不断深化河长制局际联席会议和“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刑事司法的河湖监管力度,开展河湖保护春季、秋季专项行动,联合执法20余次,暗访3次,跨区域专项行动1次,累计解决河湖“四乱”问题41个,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3.6公里,清理各类垃圾41万吨,拆除违法建筑290平方米,河湖保护“五水共治”工作合力逐步形成;2023年建立了乌海市、石嘴山市黄河流域河湖管理保护协作机制,构建起两地协同联动、共同参与、合作共赢的跨区域联合执法坚实基础。
(三)持续推进“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实现“有形有感有效”。水资源节约方面,严格落实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制定了《乌海市水资源预算管理实施方案》《乌海市用水定额管理办法》《乌海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等系列用水制度,大力实施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损、生态量水而行,连续三年年度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指标优于自治区目标考核要求。水环境保护方面,严格执行黄河河道岸线、管控线、引导线要求,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累计清理占用河道岸线3.6公里,清理侵占河道垃圾125万余吨,拆除违法建筑2万平方米,河湖面貌持续改善。黄河滩区无批建项目,未新增耕地、房屋和迁入人口,1.1万亩禁种区域未种植高杆作物,提前一年完成居民迁建任务(20户68人)。水生态修复方面,巩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成果,谋划巴音陶亥滩区综合治理项目,结合盐碱地改造打造人工湿地。累计治理黄河干流岸线51.5公里、支流43公里,遏制河道淘岸水蚀。累计新增水土保持治理139平方公里,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实施凤凰岭及周边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稳步向好。水污染防治方面,全市无黑臭水体,污水处理率达98%,出境国考断面水质达到II类。获批全国首批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挖掘再生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资源2300万立方米。农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全部配套,黄河主河槽区禁用化肥农药,滩区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下降。水安全保障方面,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建设巴音陶亥和乌达区农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了2.3万农区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全市6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启动黄河堤防达标建设和河道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实施黄河海勃湾滨河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不断强化防洪措施、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二、加快治理,提高现状防洪标准方面
一是补齐黄河干流防洪体系建设。近年来已累计治理黄河岸线51.5公里。积极配合自治区启动黄河堤防达标建设和河道治理项目(黄河三期防洪工程)前期工作,将我市37.4公里干流列入治理范围,目前自治区已将可研报水利部。2023年启动实施黄河海勃湾滨河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拟实施护岸工程6.35公里,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批复,初步设计已基本完成,近期将开展技术审查,预计6月中旬开工建设,进而不断提升黄河防洪安全保障能力。二是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2022年实施后摩尔沟、乌尔特沟、乌珠林沟、都思兔三队沟等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8.6公里,近年来累计治理支流约43公里。三是全力推进全市水网建设。深入贯彻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立足乌海市长远发展,从保护和治理2种手段入手,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利用雨洪水、中水、灌溉尾水补充生态水源,谋划实施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程,启动《乌海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全力推进我市现代水网建设,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构建水系连通、河湿相融、人水和谐的乌海特色生态水系。四是强化河道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优化河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河长通APP,各级河长均按要求使用河长通APP开展巡河。印发了《乌海市完善黄河流域河道信息化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信息化监管重点工作和任务,完善黄河乌达段、千里沟、乌尔图沟、苏海图沟、巴音赛沟视频监控系统,共安装了22套可视化监控,对河道进行智能化实时监管。共配备无人机9台,年内已使用无人机开展巡河,为提升河湖“清四乱”工作“数字化监管”手段奠定基础,基本实现河道智慧管护。五是着力营造良好河湖管护宣传氛围。及时更新更换河长公示牌,有效畅通了群众反映河湖问题的渠道;上线运行“乌海市河长制”公众号,搭建集监督、举报、新闻、交流、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官方平台;持续开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志愿服务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了“保护河道环境,建设幸福河湖”倡议书,倡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2023年全市全力推动宣传引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开展了“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主题党日活动,形成了“党委政府指挥、市河长办领唱、各部门齐唱的‘大合唱’工作格局”,宣传工作全面走深走实,激发了全民参与爱护护河的激情和热情;积极谋划2023年全市河长制培训班,计划5月底组织1期培训,培训基层河长及相关工作人员约150人,进一步从技术层面上提升各级河长齐抓共管的河湖管护能力和水平。
三、持续推进的重点工作
(一)全面深化河长制长效机制。进一步创新和强化河湖监管机制,积极探索通过设立企业河长,建立人大、政协助推河长制工作机制,提请市纪委监委参与河湖重大事项监督等方式方法,实现河长制由“党政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同时将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长效机制,应用发挥好本级和两市四部门联合协作平台,努力实现黄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大保护大治理的共同目标。
(二)全面提升流域治理成效。巩固滩区治理和“清四乱”成效,坚持整沟、整山、整河治理,积极推进黄河堤防达标建设,实施黄河海勃湾滨河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守护好乌海105公里黄河干流和25条支流,争创治理保护示范河道。
(三)全面提升水域岸线保护。以持续深化水资源节约、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安全保障“五水共治”为抓手,加大对《黄河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的学习、贯彻、运用,坚持水域岸线同治,因地制宜谋划河道清淤疏浚、岸线整治、盐碱地改造、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逐步提升河道防洪安全保障能力。
(四)持续强化河道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继续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补齐黄河干流沿线及重要支流监控设备,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和增加无人机数量,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化,满足河道巡查保洁和综合功能提升等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闫世伟
联系人:范红霞
联系电话:6990850、13904730249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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