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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5日 作者:水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按照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乌海市水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总结如下。

     2021年,乌海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局中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实效,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不断强化涉水政策解读。一是通过局门户网站做好政策解读。市水务局围绕水务中心工作,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涉水工作任务》《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乌海市2021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等政策解读内容,全年共发布39政策解读。二是通过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体做好政策解读。2021年以来,市水务局组织领导干部积极参加了乌海广播电台栏目《开放直播间》、《政风行风热线》、《八五普法第一线》等栏目,就我局创建文明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水行政执法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读。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做好政策解读。20217月,局分管领导参加了乌海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闻发布会,就我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安排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2.及时办理群众诉求。2021年以来,累计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案件32件,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

    3.积极开展涉水法律法规等政策宣传。2021322—28日,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围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的宣传主题,乌海市水务局组织志愿者向广大市民宣传讲解了水资源管理、推行河长制、水土保持等涉水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引领全社会形成珍惜水、节约水、爱护水的新风尚;415日,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市水务局组织志愿者深入乌达区维邦小区开展包联共建志愿活动。通过发放《水法》宣传手册、《水资源知识100问》,向广大居民介绍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意义、我国水资源的现状、节约用水的意义,倡导居民节约用水,不断增强居民珍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意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照要求作出答复。

  •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规范化要求,修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及时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信息,水行政许可决定书等内容;累计发布相关政策规定、涉水重点领域工作信息等56条。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乌海市水务局门户网站由乌海市大数据中心统一运维,为确保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准确的内容,我局安排专人定期针对网站发布内容的以及链接的有效性等进行核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政策解读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通过组织学习,进一步强化局属科室、单位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着力提升政策解读工作水平,及时解读发布相关涉水政策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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