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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0日 作者:水务局 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行政的原则,我局依据各类涉水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完成了行政许可项目清单梳理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除行政许可外的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形成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45项行政权力清单,并通过市法制办审核。其中,行政许可类8项,行政处罚类108项,行政强制措施类1项,行政强制执行类10项,行政奖励类1项,行政征收类2项,行政监督检查类13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将确定的行政权利项目在市政府和水务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确认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6月初,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要求,完成了水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汇总表》、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委托依据目录以及机构编制文件报送工作,并在部门网站进行了公示。二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及执法抽查人员名库,梳理随机抽查事项12项,其中行政处罚类9项,行政监督类3项,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

(三)做好行政审批公示公开。一是统一审批归口。我局承担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由审批办集中受理,审批受理事项及办结事项均在政务大厅进行公布。今年,审批办共受理事项149件,其中咨询服务事项18件,计划用水量审批115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审批6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9件,取水许可受理1件。二是多方式推进审批事项公开,提升服务水平。为方便群众查询办理审批事项,印制了《审批及公共服务项目办理服务指南》,置于窗口醒目位置以便查询。同时,审批各项内容及相关要求在网站及公示栏进行同步公开。三是规范审批程序。审批工作中统一使用审批专用章,收费事项全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缴费;派驻2名专职人员负责审批工作,局分管领导不定期巡视指导,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请销假制度;能够做到热情接待及使用文明用语,对待询问耐心予以解答,真正做到服务群众。

(四)积极配合做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根据《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积极配合市环保局、住建委及卫计委做好相关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其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由市环保局负责,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工作由住建委及卫计委负责。

二、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方面

(一)国家重要政策解读。为落实国家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我局提交市政府印发了《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乌海政发〔2015〕23号)、《乌海市水资源管理办法》(乌海政办发〔2015〕23号)和《乌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乌海政办发〔2015〕24号),并在水务局部门网站公布,便于网名查阅了解。为规范制定了取水许可技术审查细则,进一步规范审批制度。

(二)积极开展水法宣传活动。3月22—28日,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我局组织职工50余人,开展了以“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制作宣传展板6块,向群众发放水利法律法规及知识手册2000余册,传单10000余份,宣传标语贴画1000张。就我市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水土保持现状以及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情况做了详细介绍,使广大群众认识了解水务管理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时,深入乌达区、海南区、工业园区及工矿企业进行流动宣传,并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短信等形式,围绕“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节水型社会建设及水生态文明建设”等主题进行了持续的专题宣传活动。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以来,市水务局建立完善了主动回应机制,在局办公室设置舆情回应电话专线,不断提高回应能力,实现回应常态化;落实舆情回应责任制,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问责;确立重大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舆论引导合力;加强突发事件稳妥处置能力,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迅速向社会简要发布核实情况及应对措施,根据处置进展及时发布后续信息,有效避免群众损失。

三、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工作,并配备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网站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专职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工作,确保政务工作有效开展。

(二)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网公开事项,使我局政务工作实现公开透明,先后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包括《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运行良好,信息咨询及答复工作均扎实有序开展。

(三)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半年度、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年中,在我局针对局属二级单位开展的半年工作考核中,对各二级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限时整改,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中也已加入政务公开工作评价,权重占总分数的4%。

四、信息公开建设及回复办理情况

(一)部门网站。“乌海市水务信息网”是我局的部门门户网站,我局机构设置职能、规范性文件、政务工作等信息已在网站公开。市民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子栏目可以查阅市水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配备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发布到部门网站的信息,均按照我局《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信息工作制度》规定,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严格审批,填写《乌海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核表》,确保发布的信息合规合法。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二)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市水务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共2件提案建议,已全部办结。

(三)“12345”市民服务热线案卷办理情况。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受理包括事务咨询、监督投诉及非紧急求助等各类诉求共51件,均及时予以答复办结。

(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今年,按照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研究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即“乌海市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企业名库、随机抽查人员名库”和“随机抽查制度”,并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企业、抽查人员名库在市水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五)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情况。2016年8月,我局按照要求积极选派2名业务骨干人员参加了市政务公开网站信息录入培训,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2月,我局积极组织办公室人员参加了水利厅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按照《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承担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等10项重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均积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认真开展,全年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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