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乌海市水务局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4日 作者:水务局 来源: 浏览次数:

2010年,水务局领导班子和全体水务系统干部职工用良好的精神风貌、积极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发展水利,改善民生”为主题,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有关要求,现将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是制定了《水务系统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三是对水政监察、水资源管理、水保监督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群众监督,我们提请市人大先后出台了《乌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乌海市水资源管理办法》、《乌海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使得水行政执法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也为群众监督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依据。

四是制定出台了《水政水资源管理办法》和《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得水行政执法更加公开透明。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水务局党组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实绩和二级单位目标考核的内容,与水务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形成上下统一,齐抓共管的格局。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做了一系列制度建设工作。领导班子还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确定重点,明确政务公开形式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有一定变化,同时结合电子政务的推行和市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开展,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水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和完善了《乌海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并放到了乌海市水务信息网上,公布了乌海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表以及公开目录,由于机关没有专门的网站设计管理员,网站设计、页面展示、辅助功能不是尽如人意,需要以后逐步完善。在推行电子政务公开以来,我们已进一步完善了《乌海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并上传在乌海水务信息网上。

在具体工作中,从实际出发,市水政办和节水办、水保站等执法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以水资源管理费和水保防治费的征收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并按有关规定确定办理事项对象应具备的条件,承办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等。这样做既方便了办事人,又促进了政府部门职能的转变。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方便群众,易于监督的公开形式。一是将采取政务公开栏、办事结果公示栏的形式进行公开各办事程序和办事依据,办事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查询。二是进一步健全办事窗口,按规范要求公开办事的内容、程序、时限、结果等。同时我局简化审批手续,规定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评价,取水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分别在15日、10日内办结。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未出现超时审批项目的情况。

(三)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工作透明度

为防止政务公开流于形式,切实提高水务部门执法的透明度,在工作中,我们紧紧把握“三个结合”:

第一,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我们将年内审批的建设项目水保评价审批结果和取水许可证发放的单位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办理水务违法案件过程中,我们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二是注重提高执法效果,把处罚与宣传水利法规统一起来。既坚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做到以理服人、以法服人,所有案件都在规定时限内得到处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视情况降低处罚额度,加大了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到了既公开、公平、公正,又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收到了宣传法律、教育他人的良好效果。

第二,对外公开与对内公开相结合。我局始终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规定凡是属于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的“窗口”科室,如水政科、水保站、水政监察支队等在建立和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设立公开栏、办事指南、做出了服务承诺。具体行政审批事项今年已入驻到市行政服务大厅,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来我局办事的群众。

第三,政务公开与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在全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活动,市水政水资源监察支队建立了“四公开”(职责公开、处罚公开、权限公开、标准公开),“一监督”(聘请有关部门和单位代表组成水政执法行风监督小组进行社会监督),“一约束”(成立监督小组,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的制度,结合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我局在全市社会各界聘请了水务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不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充分听取意见,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人员在基层单位的执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样做既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水平,又杜绝了不良风气的滋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开展水行政举报工作,不仅有了与人民群众沟通的现代化手段,而且锻炼了水执法队伍,接到举报能及时出现场,解决水纠纷事件,得到了社会的信任和支持,保证《水法》的贯彻执行。

总结今年的工作,主要取得的成绩有:一是政务公开为人民群众了解水资源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通过政务公开使人民群众知晓了有关水利执法依据、审批范围和权限、办理程序和时限及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治费收费标准等内容,为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创造了条件。二是政务公开为群众积极参与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支持。一方面使群众了解水资源现状,今后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以及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采取的具体措施;另一方面,促进水务部门在决定各项审批事项,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保护的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考虑区域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并能起到缓解或消除潜在水事纠纷的作用。三是政务公开为群众对水务局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提供了保障。水务部门执法的透明度越高,接受群众监督的力度就越大,工作进展取得的效果就越好。由于有了政务公开,群众增强了保护水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遏制破坏水资源、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合力,使水务管理行为更加廉洁、高效。四是为加强水务队伍自身建设、行风建设提供了动力。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强化水务队伍的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增强水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正确履行职责,把依法行政推向更高的层次,有利于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把工作做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些公开拦未能起到较好的作用,可能在社会上形成共识的步伐有所滞后。

二是水务信息网站建设不够完善,页面设计和表格下载功能还有待进一步更新。

三是由于在政务公开方面还缺乏好的经验,再加上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在政务公开方面,工作还不够细致,需进一步加强。

三、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初步设想

2010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机关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上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

(四)充分发挥自建网站的优势,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面向社会。

总的来说,推行政务公开,促进了水务工作职能的转变。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形势的变化,既锻炼了执法队伍,又使水务系统的公众形象有了很大的转变。同时推动了工作的开展,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水事问题有了新进展。面临新的形势,我们要继续推行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真正使政务公开工作成为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内部管理,推动水务工作的有效途径,通过合理、优化配置水资源,以“人水和谐”为宗旨,政务公开为镜子,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水资源,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水源保障。

二O一O年十二月四日

分享到:

上一条:

下一条:

详细信息

总记录数:0,每页显示10条记录,当前页: 1 /1
跳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