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11月13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聘任李宏志同志为市甘德尔河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吴蒙同志为市甘德尔河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禹博同志为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2018年11月12日试用期已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经过本人述职、民主测评、谈话等考察工作程序,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李宏志、吴蒙和禹博同志按期转正,现对李宏志等3名同志任职如下:
李宏志同志聘任市甘德尔河管理所所长职务;
吴蒙同志聘任市甘德尔河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禹博同志聘任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乌海市水务局党组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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